兩情相悅有可罪?為什麼硬要加上大眾以為對的道德標準於他人身上?可不認同或接受但絕不應該加意見傷害。
十七歳那年,會考後做暑期工時已被小四年的中學生力追...還被笑為我小情人;由最初抗拒到接受都經歷八年多時間。曾刻意找較年長的男士但總是話不投緣;經心理醫師指導才明白自捆心靈十多年...釋懷後更懶理別人眼光,隨心而行,遇到年距更大!幸運地,自信令身邊朋友與家人都欣然接受我所愛!
試想像身邊是個老頭子,相信認識的人會十分為我擔心!奇怪地,在身邊的男人隨著我年長相反地年輕,但樣子則較我更成熟而且照顧有加;越想便覺越好笑!連相士也說我命該如此!我這個'怪物'確實是十分有福!感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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